(相关资料图)
【案情介绍】
张大爷是某单位退休职工。前不久,他和好友到某饭店聚餐,不巧当天下起大雨,饭店门前积水,但店方没有采取任何防滑措施,也未摆设“小心地滑”提示牌。张大爷从饭店门前经过时不慎滑倒,造成髋骨骨折,做手术换了胯骨轴,产生医疗费用12万元。事后,张大爷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张大爷向律师咨询,在饭店门口因积水摔倒受伤,他应该找谁索要赔偿?另外,他退休前单位为他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他能否要求保险机构报销因此次意外伤害产生的损失呢?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饭店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因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造成顾客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饭店因未及时清理门前积水,也没有采取防滑措施,导致张大爷摔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赔偿张大爷的损失。
那么,饭店应当赔偿张大爷哪些损失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据此,张大爷可以要求饭店赔偿他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
另外,张大爷退休前参加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那么,他这次意外受伤,可以依照《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规定》,到保险机构理赔。《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给付。”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由第三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应由参保人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由意外伤害附加险资金按规定给付……”据此,张大爷可以在饭店进行赔付之后,找保险公司报销剩余的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羽 实习律师刘书铭 来源:天津工人报)
来源:中工网
关键词:
相关文章
-
饭店门前积水湿滑 顾客摔伤谁赔付
-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哪个市?(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智能制造成为产业转型主攻方向
-
换道超车+生态出海 我国新能源汽车受到海外市场青睐
-
基金表现费的两面性包括
-
天地源9.13亿元公司债将付息 票面利率7.5%
-
中国质子位移损伤效应模拟试验装置建成出束
-
两部门紧急预拨14.6亿元支持京津冀黑吉防汛救灾
-
银行自身实力分析有哪些内容
-
漫威电影《蜘蛛侠:纵横宇宙》今日国内网播上线
-
“橘宝”全家桶来袭!COLORFIRE B760M-MEOW WIFI D5橘影橙上市
-
枫溪110kV变电站下月底投用
-
王牌中的王牌!2K官方:阿贾-威尔逊2K24能力值98 WNBA中最高
-
央行: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3459亿元 同比少增3498亿元
-
上半年桂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8%
-
搜啦搜啦搜啦是什么歌(搜啦)
-
海南省东方市2023-08-12 09:48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
08月11日逸盛大化PTA为5950元
-
2023河南虞城县招聘特岗教师进行体检通知
-
事业单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分析:比较!不计算!